农药企业标签二维码的组成
根据新的《农药管理条例》,从2018年1月1日起实行的“农药标签追溯二维码”规定,已经在农资圈普及开来,还有4个月“二维码防伪查询系统”将满两岁,根据农药产品质量有效期为2年来计算,从2020年开始,2018年以前生产的产品将退出市场,农药市场将全面脱离“无码”时代。
回顾一下标签二维码的规定
企业在制作活码二维码的过程中,主要由两部分组成,一部分是软件,一部分是硬件;软件指的的是二维码的生成,这部分基本都是第三方软件公司来完成的,属于外包业务,硬件主要就是喷码的设备了,一般会安装在流水线上进行喷码,而不是提前印制在标签上再生产。成品出厂之后发往各地的经销点,往往问题就出在软件环节,一旦进入工厂问题就很难被发现了。
《条例》中规定,二维码至少含有内容包括登记证持有人名称、有效成分(农药名称)、单元识别代码(32位码)、追溯信息系统网址四项内容。问题往往就出在32位码上。我们在回顾一下32位码的组成:
这里最重要的就是第2位到7位的登记证部分,《条例》中明文规定了相关要求,第2位到第7位是登记证号的后6位。
目前国内登记证分为两类:
1.2000年以后登记的产品,大部分登记证号的组成都是8位数字,如PD20190001的含义是2019年第1个获得正式登记证的产品,标准的8位数字组成;
2.2003年以前获得登记证的产品,登记证号的组成就比较复杂,有一部分不足8位数字。
这个产品的登记证为PD90106-18(如上图),生产日期为2018年9月,包装上印制的二维码就要符合《条例》中追溯码的要求。
我们发现登记证号中含有“-”符号,32位码中是不能含有符号的,显然这个32位码就是错的。
这也是一个有符号的登记证
针对这种特殊登记证的处理办法,农业农村部做了特殊处理,每一个登记证都有一个对应的代码,用以识别32码中的登记证号信息,目前这一类登记证有1117个。
为何会屡屡出现错误呢
1. 第三方软件公司不专业,而且对接的企业人员也可能不够专业,并不清楚特殊登记证的管理办法。
2. 政府宣传指导不到位,既然出台相关政策,就应该执行到位,做到通知-培训-监管的流程,不然,造成损失有谁来买单尼?
小编在此提醒,企业要以严谨的态度对待,虽然暂时还没有看到《条例》中对不规范的标签二维码相关处罚标准,但是,作为识别农药产品真假和流向追溯最重要的依据,国家一定会出台相关处罚措施。
首次超越国际食品法典,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增至7107项
日前,农业农村部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。
此次发布的新版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规定了483种农药在356种(类)食品中7107项残留限量,与2016版相比新增农药品种50个、残留限量2967项,涵盖的农药品种和限量数量均首次超过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数量,标志着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迈上新台阶。
据悉,2019版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》全部覆盖了我国批准使用的农药品种,解决了历史遗留的“有农药登记、无限量标准”问题,同时以评估数据为依据,科学严谨设定残留限量。其中,尤其突出了高风险的禁限用农药,规定了27种禁用农药585项限量、16种限用农药311项限量。
新版标准还显著增加了特色小宗作物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。其中,人参、杨梅、冬枣等119种特色小宗作物上804项限量均为新加,总数达到1602项,是2016版的2倍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