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商须持证经营 还朋友圈一片清净

这年头,谁的朋友圈没几个微商、代购?
打开朋友圈时常会被毒鸡汤与“授权查询系统卖货文案”刷屏,简直是令人窒息的操作
不过
这个消息大家注意了!
历经5年、4次审议、3次公开征求意见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
正式通过
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
那么
从此以后
韩国的化妆品、澳洲的奶粉
东南亚、欧美的代购

还能照常地进行吗?

答案是:
1、不管是什么代购,都需要营业执照,还要是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;
2、需要缴纳税务,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;
3、没有中文标签、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等奶粉保健品之类不得销售。
有关部门监管势必
更加严格、更加规范

一起来了解下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》
有哪些内容与你我息息相关

单来说,也就是淘宝、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、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、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,全部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!
所以别以为自己平时在朋友圈里打打广告就不受法律法规的监管,从现在开始可多了一个专业名词称呼——“电子商务经营者”。
如果你卖的是食品,需要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。
《电商法》明确规定,没有中文标签、不是国家认监委认证工厂生产、未获取配方注册证的婴幼儿配方奶粉不得在网络平台销售。

以前,在淘宝开个代购网店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,朋友圈的“微商系统”更是零门槛。
但是以后,除了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外,都必须依法进行登记办理营业执照!否则将面临最高1万元的罚款!
过去的代购和微商都是在朋友圈或是通过熟人介绍,进行私下的交易,不需要营业执照,更不用纳税。

但以后,这一情况将改变,《电子商务法》第十一条规定,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,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。
新的《电商法》出台后
不仅进一步规范了电商代购的行为
更是给消费者打造了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
对于作为消费者的我们而言
更是一件好事!


《电商法》实施以后,代购、微信朋友圈卖假货、劣质商品,恐怕不会那么容易了。
随着监管越来越严格,我们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几率也会越来越小。

如果平台上卖家的商品有问题,比如奶粉是假的、红酒是假冒的、化妆品是假的等等,那么平台也得承担责任。
这样以后在电商平台买东西,更加放心,更有保障。
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、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,欺骗、误导消费者。
简单来说就是禁止“刷好评”、“删差评”,否则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!

《电商法》规定,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,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、程序,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。
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,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,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。

除此之外
电子商务法还将
让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
今后有法可依

新规实行后
将给不良商家当头一棒
而“良心”代购和微商
也将获得更好的经营环境
对消费者来说
则能得到更多保障
还朋友圈一片清净